西安悍匪魏振海:拒不认罪仍被执行死刑临死前大喊四个字

时间: 2024-05-07 12:51:37 |   作者: 拉链知识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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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万物皆有灵,生命诚可贵,以任何形式存在的生命,都应该被善待,只有自己才是命运的主人,旁人不能掣肘。

  然而当年,西安悍匪魏振海的生命却半点不由己,纵使从不认罪,仍被执行死刑,作为一个唯一不认罪的悍匪,临死之前大喊四个字,不禁让人疑惑。

  20世纪80年代,说到魏振海,无人不知,无人不晓,在老西安人眼里,他就是老大,人称“小黑”和“西安道北”。

  以他的残暴狡猾,足以叫人噤若寒蝉,毫不夸张地说,鬼都要怕他三分,加上他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越狱成功的犯人,人们对他更是敢怒不敢言,生怕遭他狠手,而魏正海之所以可以在黑道称霸一方,与他的成长经历不无关系。

  魏振海,陕西西安人,那个年代,中国的经济起步起步,许多家庭距吃饱穿暖还有一段距离,似乎每一个人都在生活中苦苦挣扎着。

  因为生不逢时,自打他记事起,从没穿过一件好衣裳,即便是年过节,也只能看着别人家的小朋友吃饱喝足,而他,却只能饥肠辘辘。

  一天没吃东西的魏振海想吃一个肉包子,尽管他小心翼翼地请求父亲,仍然换不来一次温暖。

  小小愿望得不到满足的魏振海,第一次感受到生活艰苦的滋味,他暗下决心,将来一定要做一个凡事能自己做主的人,最好身边所有人都能听他的话。

  从此,魏振海的心里有了一个想要出人头地的想法,哪怕是辍学,他也无所谓,因为在他看来,读书不过是在荒度时间,浪费钱财。

  但凡有一点精力,都应该拿来做一些有用的事,比如多认识一些兄弟,多打通一些门路,毕竟多个朋友多条路。

  于是魏振海小小年纪不学好,跟着许多狐朋狗友在外面厮混,他认为这可比上学强多了,既没有老师在耳边碎碎念,也不用做枯燥的家庭作业。

  慢慢地,他发现,跟兄弟生活在一起,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,因为在兄弟面前,他可以被捧着、被敬着,再也用不着看他人脸色行事。

  日子一长,魏振海贪图享乐的习气见长,每天都是好吃懒做,无所事事,一想到没钱的日子还很长,他就觉得应该做点什么,改变一下自身状态。

  就这样,没有做过多思考,魏振海直接走上了当强盗、抢人钱财的道路,尤其是有了第一次经历打劫之后,他发现这种全不费力的财富获取方式,让人无比兴奋。

  那天,魏振海找准一个角落,站在一旁看着稀稀落落的人群,观察每一个从他身边路过的人。

  之所以做这么多准备,是想找准目标,多捞点油水,毕竟,这种事情,若无法一次性成功,便是永远的失败。

  终于,他看到有个穿着皮夹克的男人向他走来,头上打着锃亮的发膜,腰间别着一根明晃晃的皮带,魏振海想着这个人肯定不一般。

  紧接着,他像隐形人一般藏在角落,屏住呼吸,一动不动,看到自己瞄准的大哥始终没走过来,他开始探头探脑,观察对方的行动。

  定睛一看,原来他掏出一根烟,自顾自地抽了起来,于是魏振海紧靠着墙根,把脑袋埋得死死的,等着目标一步步向他靠近。

  很快,大哥烟抽完了,随手把烟蒂丢在地上,用脚踩了踩,然后吐出一口痰,把手插在裤兜里,往魏振海的方向走去。

  而魏振海就像守株待兔一般,等着大哥向他靠近,随着脚步声向汽车靠近,他赶紧趁对方不注意,把大哥推到墙角,对着他的脑袋就是一顿拳打脚踢。

  大哥穿的衣服再厚,身体再好,也经不住身强力壮的魏振海的拳脚,魏振海没打几下,他就痛得哇哇直叫,苦苦哀求,问他要干嘛。

  魏振海听出大哥话里的意思,觉得时机已成熟,于是他甩出腰间的一根长棍,指着大哥脑袋问:“有钱没?全部拿出来!”

  大哥一听,也没做过多反抗,立即掏出自己的钱包,像个十分乖巧的孩子,把钱包全部翻出来给他看:“你看看我手里就这么多钱了,求求你,行行好,放过我,这些全部给你好吗?”

  魏振海赶紧把钱包抢过来,并且侮辱性地对着他的脸蛋拍了拍,还把大哥衣服口袋里的一包烟也翻出来抢走了。

  就这样,凭借着自己的机灵和狠劲,魏振海第一次作案十分顺利,虽然万事开头难,但是头次抢劫就如此顺手,他的心里十分满意。

  正所谓这一次的成功是下一次行动的基石,有了第一次的经验,魏振海对于抢劫事件越发得心应手,他从普通的劫持钱财,变本加厉,到了冒充公安人员的地步。

  1986年10月20日下午,魏振海不知从哪儿弄来一身警服,他利落地换好警服,穿戴整齐,看着很是人模人样,对着镜子把帽子戴好以后,魏振海开始寻思着该如何按计划行事。

  魏振海先是拿出建筑地图看了看,然后假想着抢劫时的画面,最后,他决定以公安人员的身份,混入某医院的住院部。

  他一边看一边走,像是深夜潜入大户人家的盗贼,一看到有医护人员经过,他就会挺直腰板,假装整理一下衣领,等到人家走远时,他又鬼鬼祟祟地继续向前摸索。

  一路下来,魏振海显得十分小心谨慎,他想着,这种时候锁定目标十分重要,只有确定好合适人选,才不会竹篮打水一场空。

  起初他想向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索取钱财,但是魏振海转念一想,羸弱不便的老人可能并不富裕,但是如果直接向年轻人下手,他又害怕打不过别人,搞不好还会偷鸡不成,反蚀一把米。

  经过几番思考,他最后决定,向柔弱无力的女人下手是最好的选择,而且最好是孕妇,一来孕妇更加脆弱,二来就是她们会准备更多的资金在医院待产。

  于是,心思歹毒的魏振海就这么决定了,他挑准一间只有柔弱孕妇的房间,用隐秘携带的手枪,直接将廖某和串门的孕妇杀害,还趁机抢走3.6万元巨款。

  此次行动影响之恶劣,难以言表,在那个年代,3.6万元人民币可是一笔寻常人家好多年的收入,这更加显示出魏振海的胆大包天。

  与此同时,他还假扮成警务人员随意开枪杀人,似乎是从上帝的角度审判人类的命运,把人当做蝼蚁一般践踏,其人性的卑劣程度,怎一个“可怕”了得!

  狡兔三窟,令警方无计可施的是,魏振海并不是单独行动,他还有别的团伙,是一个独立且完整的作案团伙,开始与公安人员斗智斗勇。

  然而,因为这个团伙齐心协力,他们利用各种巧妙的契机,死心塌地地帮助魏振海逃脱抓捕,使得歹徒在警方的眼皮子底下始终逍遥法外。

  更令人无奈的是,魏振海为摆脱公安部门的追捕,对他人的性命视若无睹,直接在逃离的过程中,对着围追堵截的人群开枪。

  警方无可奈何,只能一方面保证人民的安全,一方面将损失降到最低,希望以最快的速度将罪犯捉拿归案。

  然而,抓捕行动过去了两个月,魏振海变本加厉,手段更加残忍,不仅抢劫钱财,同时还将人质伤害之后,直接碎尸掩埋,增加警方破案负担的同时,也给幸存者及其亲人造成了深重灾难。

  抓捕魏振海的难度,一步步增加,跟着时间的拉长,群众的情绪越来越紧张,他们害怕自己无意之中,就会成为匪徒的下一个目标。

  为了维护好社会治安,警方思来想去,认为强硬的手段会造成较大的损失,于是他们调整策略,准备用智谋将魏振海捕获。

  为了广撒网,警方全面获得了魏政海的行踪。魔高一尺,道高一丈,警方特意派遣卧底人员潜入到黑帮内部。

  经过多方打探与分析,公安人员得知魏振海就藏在西安尚德路,因为潜逃时间过长,他害怕一旦露脸就被抓捕,所以一直藏在暗处。

  但是纵使魏振海有三头六臂,可以“上天遁地”,他仍然逃脱不了警方的天罗地网,终究是被公安人员包围。

  警方通过加大警力和层层搜索,最后在1987年6月30日,将沉重的手铐套在了魏振海的手腕上。

  被抓后的魏振海对自己的犯罪概不承认,他声称自己什么也没做,是警方有眼无珠,抓错了人,所有人都在冤枉他,但是种种证据说明,魏振海不过是在欲盖弥彰。

  他不仅是杀人凶手,而且是一个非常残忍冷酷的刽子手,他从来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,只要他稍有不顺,就会拿人命来泄愤。

  如此天理不容的行为,为世人所不齿,最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、抢劫罪和非法持有罪,判处魏振海死刑。

  然而魏振海不见棺材不落泪,哪怕屠龙刀已经架在他的脖子上,他仍然觉得自身冤枉无辜,试图通过狡辩使自己脱罪。

  经过长时间的较量,魏振海发现,不论自己如何巧舌如簧、舌灿莲花都达不到目的,于是他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。

  就在所有人等待着枪响弹落,匪徒人头落地的那一刻时,意外发生了,魏振海竟然越狱了,开创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越狱先河。

  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,很快,魏振海越狱成功的消息传到了监狱外,打破了西安市民宁静祥和的生活。

  居民们忐忑不安,一听到魏振海已经逃脱,一改往日的行程,大门不出、二门不迈,不是万不得已绝不抛头露脸。

  而对于之前当过卧底的贺警官来说,魏振海的逃脱无疑是一颗定时炸弹,因为匪徒之前当着所有人的面扬言,一定会让贺警官付出代价——杀他全家。

  如果不是警方的全力保护,贺警官和他的家人恐怕早就遭受到魏振海的毒手,然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,还是有两名警察惨遭杀害。

  而魏振海为何会对警方下狠手,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,他想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报仇。

  所以他才利用炸药炸死了两名警察,并且抢走13.8万元,而后,警方再一次与悍匪正面对决。

  1900年,警方在某家厂房的墙壁上,发现了子弹的痕迹,他们大胆猜测,这是魏振海团伙练枪射击时留下的。

  毕竟方圆几里,都没有实弹射击场,这对他们来说,是重要线索,思维敏捷的警察,立即根据痕迹推算出了匪徒的藏身位置。

  到了1月29日,警方将范围再一步缩小,把歹徒团团包围,而后通过魏振海的手下得知其行踪。

  而这一次,他再也没任何机会逃脱,所有证据证明,他就是那个难逃一死的杀人犯。

  吃一堑长一智,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教训,警方对于看管魏振海打起了十二分精神,他们不允许发生在电影里面的越狱情节,再次在现实中上演。

  负责看守匪徒的警察轮流对他进行观察,让他无处可逃,与此同时,警方在西安市的省体育场举行了公判大会。

  会议指出,一定要将罪恶多端的魏振海及其手下团伙一起判刑,此结果没有一点争议,即对魏振海等人执行死刑。

  威严庄重的法庭里,法官的判决坚决有力,掷地有声地宣判回荡在审判席和观众席之间,然而在人证物证俱全的情况下,魏振海依然拒不认罪。

  但事实终归是事实,魏振海抢劫并先后杀害11人,其中两人为公安民警,全部符合刑法中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标准。

  西安的公判大会对魏振海罗列的罪行没有一丝一毫的冤枉,法庭最后判决魏振海数罪并罚,判处死刑。

  顽固的魏振海直到行刑的最后一刻,仍在奋力抵抗,他甚至在所有需要他签字的文件上,纷纷写下:“我不会杀人。”

  然而事实胜于雄辩,纵使魏振海可以只手遮天,他仍然不可能将事实遮盖掉,在他百般抵赖依旧无效之后,终于迎来了死刑。

  而1990年3月20日是魏振海在这样一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天,他终于带着亿万人民群众的期盼与惶恐离开了人世。

  无数人的担忧,随着魏振海倒在血泊之中烟消云散,一切罪孽与不幸在魏振海生命终结时画上了句号,赶到生命的最后一刻,他仰天大笑,高呼:“我不甘心!”

  或许从魏振海的身上,能得出一些结论:人性是世上最不可靠、又最变幻莫测的东西,唯有法律才是客观而确定的。

  所以,对魏振海做出死刑的判决,是对他所犯过错的追责,也是对恶人的震慑与制约,于民,是福音;于国,是福祉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加多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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